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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11日

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我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即: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自律有关规定,继续深入学习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发生。
四、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关于党员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
五、严格财务制度,坚决执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对各项资金严格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六、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在学校基建、招生、收费、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腐败现象发生。坚决不收受家长或他人送的礼品、礼金,做到廉洁从教。
七、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八、严格贯彻执行“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负总责的规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承担的任务落实。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个体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一起部署、落实和考核,形成上下联动,党政齐抓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九、认真落实学校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与评议。

单  位: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                       部  门: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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